本报讯(记者 高健 通讯员 孙兵)天气越来越热,电商平台上,各种减肥产品也热销起来。然而,日前丰台检察院通报的一起案件,给大家提了个醒:小心减肥药是“毒药”!
罗某和妻子卢某原本一直在某电商网站上经营化妆品店,直到2015年4月,罗某认为卖化妆品不挣钱,便开始以低价大量购进苦瓜清脂减肥胶囊、苦瓜清脂素等保健品,并对外出售。
后顾客向其反映,在食用上述所谓的减肥保健品后,会出现口干、腹泻、厌食等不良反应,且已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。但罗某在了解情况后,为继续营利,仍然向其他顾客出售该减肥产品。至去年9月案发,销售金额达30万余元。民警在二人暂住地及库房内起获苦瓜清脂减肥胶囊等减肥产品,经检测,无论是苦瓜清脂素、苦瓜清脂减肥胶囊、经典秀身减肥胶囊等,均含有西药成分酚酞,起获的另一种保健品中则含有西药成分双氯芬酸钠,而酚酞和双氯芬酸钠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,长期服用后果更是不堪设想。
检察机关以涉嫌构成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对罗某、卢某提起公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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